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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不属于高温作业职业禁忌症

职业禁忌症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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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的职业禁忌症有哪些!职业病有哪些?
  7.1噪声   英文:Noise   7.1.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7.1.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   听阈>25dBHL)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   (4)Ⅱ期和Ⅲ高血压   (5)器质性心脏病   7.1.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脓。耳痛,耳鸣,耳聋!眩晕。以及头晕、头痛。多梦、   记忆2834力减退,睡眠差、心悸、胸闷!胸前区疼痛、多汗!乏力等症状,同时也要询问可能影响   听力的外伤史。爆震史!药物史(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妥布霉素,万古   霉素,多粘菌素,氮芥、卡伯!顺铂、利尿酸,水杨酸类、含砷剂。抗疟剂等),中毒史(如   酒精!烟草,一氧化碳等中毒),感染史(如中耳炎、流脑!腮腺炎、流感!耳带状疱疹,伤   寒!猩红热,艾滋病、疟疾、麻疹、风疹!水痘。梅毒等疾病史)!遗传史(如家庭直系亲属   中有无耳聋等病史)等   (2)体格检查   a.内科常规检查 注意甲状腺和心血管系统的检查   b.耳科检查 主要是粗听力,6259外耳和鼓膜的检查。如是否因听力原因影响交谈,双侧耳廓有无畸   形!外耳道有无畸形。狭窄、闭锁,阻塞!鼓膜有无穿孔、肥厚!钙化、内陷,粘连。溢液等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b.选检项目 声导抗,耳声发射   7.1.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7.1.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   (2)职业禁忌证 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双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频率   听力损失≥65dBHL)   7.1.2.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鸣,耳聋!眩晕等耳部症状和噪声接触史等   (2)体格检查 同上岗前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   b.选检项目 血常规。 尿常规、 声导抗 (鼓室导抗图, 500Hz、 1000Hz同侧和对侧镫骨肌反射阈) ?   耳声发射(畸变产物耳声发射,或瞬态诱发耳声发射)   7.1.2.3健康检查周期 1年   7.1.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1.3.1目标疾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   7.1.3.2检查内容 同在岗期间!
职业禁忌症的判定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判定为职业禁忌证: 1)有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导致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更易吸收(从而增加了内剂量)或对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2)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能使劳动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3)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后能诱发潜在疾病的发生,4)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1055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影响子代健康。5)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进入特殊作业岗位会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6)依据毒物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情况!结合以上判定条件进行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胆碱酯酶的禁忌症
  (1)对碘过敏患者。禁用本品、应改用氯解磷定。(2)老年人的心,肾潜在代偿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用量和减慢静脉注射速度。(3)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患者越早应用本品越好、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患者,应用本品的同时要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清洗头发和皮肤、眼部用2.5%碳酸氢钠溶液和生理氯化钠溶液冲洗,口服中毒患4300者用2.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洗胃!由于有机磷杀虫剂可在下消化道吸收!因此口服患者应用本品至少要维持48~72小时?以防引起延迟吸收后加重中毒。甚至致死!昏迷患者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抑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4)用药过程中要随时测定血胆碱酯酶2216作为用药监护指标,要求血胆碱酯酶维持在50 %~60%以上,急性中毒患者的血胆碱酯酶水平与临床症状有关!因此密切观察临床表现亦可及时重复应用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5889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①本品系胆碱酯酶复活剂!可间接减少乙酰胆碱的积聚、对骨骼肌神经肌肉接头处作用明显,而阿托品有直接拮抗积聚乙酰胆碱的作用。对植物神经的作用较强。二药3718联合应用临床效果显著、本品有增强阿托品的生物效应!故在二药同时应用时要减少阿托品剂量?阿托品首次剂量一般中毒为2~4mg、每10分钟一次!严重中毒为4~6mg。每5~10分钟!肌内或静脉注射、直到出现阿托品化、阿托品化要维持48小时。以后逐渐减少阿托品剂量或延长注射时间,②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禁与碱性3827药物配伍,③首次剂量一般中毒患者用0.8g。严重患者用1.6g。以7777后按临床症状和血胆碱酯酶水平?每2~6小时重复注射1次,或静脉滴注每分钟100~300mg!共2~3次,严重和口服中毒患者本品的治疗需要持续数天。药物过量 5284药物过量时。亦可抑制胆碱酯酶,加重中毒,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职业禁忌症与疑似职业病是一个概念吗
  职业禁忌证   是从事某行业上岗前和上岗间不能带这种病工作   疑似职业病是从事某种工作可能是该工作造成的职业病,
换职业禁忌症离职可向单位要求补偿吗
  劳动局让我去作职业病诊断、医院要原单位出具相关资料,但原单位没有我怎么办,只要在医院开证明!证明你的职业病有多长时间,就算单位没有也不重要劳动局只认可职业病诊断证明体检报告他不认,医院要诊断后才能开去大医院必须要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才可以给诊断、对不起打错了?应该是、医院必须要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才能开具诊断证明,单位让我去找劳动局!劳动局等我去找安监!安监让我去找医院、医院让我去找单位,、给个建议呗!找劳动局!再不行。直接找劳动监测大队你说的那都是劳动局这一个部门,对、但监测大队是监督劳动局谢谢我明天再跑下看估计还是不行,行、祝福你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8829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二!劳动者可5268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6118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5708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9794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6444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4307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已经上班八个月才做职业健康岗前体检的人如果有职业禁忌症可以辞退么
  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症、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4473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2856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9805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4867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职业禁忌症,公司要把我强行调离岗位怎么办
  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5116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2453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口腔麻醉的禁忌症
  高血压,心脏病,血液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甲亢,月经期,妊娠,口腔恶性肿瘤,急性炎症期,长期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长期抗凝药物治疗者,神经精神疾患!
耳朵听力达到职业禁忌症的水平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应该可以的、听力损失中有一个噪音性听力损失,国家要求!在噪音的环境里工作的时间有一个额度!且也要求未员7764工提供降噪设备。如果你们公司违反了这些规定造成你们的听力问题,应该是可以提起赔偿的、 如果觉得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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